宁波: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直接支
来源: 作者: 日期:2025-04-09
为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出台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该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央广网
作者:安垚
编辑:吕周阳
相关文章
- 2025-07-08 海南:拟开展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
- 2025-07-08 住宅楼下开幼儿园 电梯加装如何“破冰”_楼市维
- 2025-07-07 未来5年,城市将有这些新变化
- 2025-07-07 广东江门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 2025-07-07 这20个城市实施城市更新,中央财政拟支持